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要求,能及时有效地服务广大消费者,提高维权服务工作效能,实现“投诉有门、维权有人、服务有效”目标,向消费者提供更多的诉求表达渠道,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开通了“12315消费维权短信息平台”,接入码为:“12315”,消费者可通过手机以发送短信息方式,表达消费维权的诉求。主要有以下功能:
一、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通过手机编写短信息,发送至“12315”进行申诉。
“12315消费维权短信息平台”收到消费者的申(投)诉后,将及时转至当地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商执法人员将会及时处理您的诉求并予回复信息。
二、当消费者在流通领域发现有不合格商品或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时,请通过手机编写短信息,发送至“12315”进行举报。
“12315消费维权短信息平台”收到消费者的举报后,将及时通知当地工商部门予以查处,并视情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
三、当消费者遇到消费问题,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服务时,请通过手机编写短信息,发送至“12315”予以咨询。
“12315消费维权短信息平台” 收到消费者的咨询短信后,将及时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以短信息形式予以解答,提供消费维权服务。
四、不安全食品及时退出市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能,尤其对不安全食品的监管,一经发现有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通过“12315消费维权短短信息平台”将不安全食品信息发送至全省相关经销单位和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即对不安全食品予以下架退市处理,实现在3小时内不安全食品在全省范围内退出市场,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效能和水平。
五、“12315消费维权短信息平台”还将开通商品质量查询和彩信功能。
当消费者在购买商品需要了解某商品质量状况时,请通过手机编写短信息:查询+“商品的条形码或商品的品牌名称”(例如:查询6901028137508;或,查询红螺茯苓夹饼),发送至“12315”予以查询。“12315消费维权短信息平台”收到查询短信后,将及时以短信息形式回复工商部门近期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及相关情况:(1)是否被监测过(被监测时间)、(2)同类商品监测结果(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生产单位、是否合格)、(3)商品图片。
我们的宗旨是“一切为了消费者”,欢迎广大消费者使用“12315消费维权短信息平台”,并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不断地完善,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